因為有了小比仔,喜歡看電影的我和小比爸現在要慎選電影,要在"質"不在"多",剛好星期五廠商送了小比爸免費的尊爵VIP電影票,但是期限只到16號,本來我們還在猶豫要不要看冰原3,逮到機會有免錢的可看,幹嘛不去~於是又偷時間跑去台茂的電影院看電影~

記得我上次來的是時候好像是三年前生日的時候,跟小比爸來看蝴蝶效應2,那時人沒有很多,可能是假日、放暑假又加上天氣熱,所以來台茂吹冷氣的人還不少,小比爸說桃園能看電影的地方不多。

在路上我們就買了五十嵐的飲料打算要進去喝,由於之前有消保官稽查電影院"禁帶外食"規定,說這樣的作為是違反消保法,於是有些"禁帶外食"的電影院,規定變成"禁帶",飲料的部份不會強制執行,我們想說台北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了,壓根兒沒想過桃園竟然還有這個規定,就在我們即將通過查票口的時候,小姐開口了。。。

『先生,電影院禁帶外食哦~』

『可是消保官不是說可以帶了嗎?』

『我們禁帶7樓以外的外食哦~』

『那我們帶進去不喝行嗎?』
(謎之音:我們就是太大意,不然本來是藏在包包裡的)

『不行哦~我們攝影機已經照到你們的飲料了!』
(謎之音:X的咧,我是犯法還是偷東西,什麼意思嘛,我本來不會那麼不爽的,聽到這句話後超不爽,我本來想跟她說,有什麼事妳跟我的律師講)

『幫你做冷藏可以嗎?』
(謎之音:我可以說不行嗎?我的珍珠泡到膨脹了,誰要負責??)

最機車的是,通關後走沒幾步有一台販賣機,我跟小比爸說我好渴,本來小比爸要投販賣機買飲料給我喝,可是你知道他們一瓶"水瓶座"和"陶子廣告的果汁飲料"通通都是"40",是搶錢哦~觀光區的飲料一瓶也不會到四十塊,而且妳以為妳"假性"沒收我飲料,我就會買這"貴鬆鬆"的飲料嗎?哼!門兒都沒有。

我們手上拿了一桶他們賣的一百元爆米花,沒有水可喝,我餵母奶又容易渴,火氣整個上來了,爆米花吃沒幾個就氣到拒吃了。。。我覺得我的人權被剝奪了。。。

買爆米花的時候,前面兩個小妹妹,拿了一百三十元出來結帳,結果只拿到了兩杯小奶茶(大概兩、三百西西),一杯要六十五塊。。。五十嵐都可以買到七百西西的林鳳營鮮奶+珍珠了。。。這樣的價格,不會太誇張嗎?

雖然Ice Age3很好看,但是我跟小比爸說我再也不要來了,等桃園藝文特區那裡開了國賓影城之後,我看你們還能不能這麼"唱秋"。。。



違消保法互惠原則 契約無效
自由時報1/20的報導)

消保官張嘉麟指出,全面禁帶外食違反消保法平等互惠原則,這個契約無效,民眾若發生類似狀況,可撥打一九五O消費者服務專線向縣市消費者中心申訴,但電影院可要求民眾不得帶臭豆腐、鹹酥雞等熱食。

新聞局電影處副處長張裕然則表示,將去文各地方電影公會,要求不得強制全面禁帶外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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